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下列材料:
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方式: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登记、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21日16时止。
2、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21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时间及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13时30分,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和远程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通过CA锁通过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项目开标。
5、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线、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76000
2.2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后(解放大路方向)西侧专家通道楼门进入评标区。
招标人(采购人)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按一级防护标准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也可以利用系统远程监控(直播)方式参加开标活动。2.4.
投标人在线查看开标情况,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2.10.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等人员由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出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