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线路的安装,安装方式可分为电缆布线和导管布线方式。布线安装通用要求是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当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3.1.1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之一时,应进行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
在物料操作温度高于可燃液体闪点的情况下,当可燃液体有可能泄漏时,可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4.1.1当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可燃性粉尘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环境时,应进行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力装置设计。
危险场所用软电缆应选用下列电缆:普通橡胶护套软电缆、普通氯丁护套软电缆、加厚橡胶护套软电缆与加厚橡胶护套软电缆绝缘耐压相当的塑料护套软电缆、加厚氯丁护套软电缆,固定式设备用电缆采用热塑护套电缆,热固护套电缆,合成橡胶护套电缆或矿物绝缘金属护套电缆。固定布线电缆的阻燃性能应符合GB/T1838.1~18380.3-2001要求,除非电缆埋在地下,充砂导管内或采取其他防止火焰传播措施。
爆炸性危险场所导管布线允许使用的导管为a:配线导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镀锌焊接钢管;b:与隔爆外壳相关的导管应按以下选型,1:重规螺纹钢管、无缝钢管或符合GB/T14823.1规定的焊缝钢管或挠性金属导管或复合材料结构,例如金属导管具有塑料或合成橡胶套(有国家检验机关颁发防爆合格证书的)。
5.3.4 在爆炸性环境1区、2区、20区、21区和22区的钢管配线,应做好隔离密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导线在密封件内不得有接头,且导线之间及与密封件壁之间的距离应均匀。3.管路通过墙、楼板或地面时,密封件与墙面、楼板或地面的距离不应超过300mm,且此段管路中不得有接头,并应将孔洞堵塞严密。
5.粉剂密封填料的包装应密封。密封填料的配制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浇灌时间不得超过其初凝时间,并应一次灌足。凝固后其表面应无龟裂。排水式隔离密封件填充后的表面应光滑,并可自行排水。
防爆隔离密封件应采用填料填塞,填料凝固后应不透水、不收缩、没有裂纹,例如密封胶、密封泥、环氧树脂、密封纤维等。隔离密封件作为防爆电器设备外壳的一部分则整个部件应经防爆认证并符合相应的防爆型式。隔离密封件中填料厚度应至少等于导管直径,最少不小于16mm。